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2005年9月兰溪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进行了重新整合,。整合后的开发区分江南片和兰江片。
兰江片沿330国道和金千铁路线布局,依托原有城市和工业园区向西拓展;江南片位于杭金衢高速公路沈村互通口,是兰溪的南大门,交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良好的工业基础和优越的区域环境,使兰溪经济开发区成为浙中城市群建设和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发区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入手,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高标准建设区内道路和相关配套设施,拉开了城市副中心6平方公里道路框架,启动了一批公建项目建设。园区实现集中供热、供气和污水处理,有效改善园区环境,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同时为每一个入区企业提供全程“妈妈式”服务,全力打造一个高效廉洁的服务环境,为此特举办本次全省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兰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兰溪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作品以拍摄兰溪经济开发区自然风光,园区环境,园区内企业精神面貌,企业车间,劳动模范的光辉形象,积极向上的工作劳动场景,好人好事的瞬间一刻,也可对整个兰溪经济开发区进行航拍,充分展现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成就以及经济发展,全面激发开发区“二次创业”热情。
三、作品要求
1.拍摄范围必须在兰渓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拍摄时间不限,鼓励创新。
2.本次展览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彩色、黑白作品均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要求清晰,电子文件1兆及以上,之前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作品谢绝投稿。组照每组限4-8幅。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联系电话等。
3.为便于入展作品的影像鉴定,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请将拍摄的原始文件保存好,接到调底通知后,获奖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5M以上的原始数据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4.投稿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参加本届大赛的入选作品可作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金华市摄影家协会、兰溪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6.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7.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公益活动、商业宣传、展览展出、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四、征稿时间和方式
截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
投稿方式:
邮箱地址:312744578@qq.com
联系人:陆海燕
电话:13857905890 (585890)
五、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将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
一等奖2幅,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5幅,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8幅,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85幅,奖金各300元
届时将举行摄影展览。